安和纽维智能终端电子产业园项目展厅配套工程采购公告
安和纽维智能终端电子产业园项目展厅配套工程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安和纽维(山东)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和纽维智能终端电子产业园项目展厅配套工程
项目编号:SDJWCG2023-222
2.2 建设地点:泰安市高新区龙潭南路13077号。
2.3工期要求:60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4 质量目标:合格标准。
2.5 采购范围:本次招标包含安和纽维智能终端电子产业园项目展厅配套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 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山东”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目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获取
4.1 时间:2023年11月27日08时30分至 2023年12月0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4.3 方式:来人获取。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等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获取采购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采购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
4.4 售价:每套人民币700元整,售后不退。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和纽维(山东)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泰山控股新动能产业基地龙潭南路13077号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曹强
电 话:0538-8669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