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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新路(南外环至章新线段)养护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9 16:29 作者:Null 来源:Null 点击: 字号:

泰新路(南外环至章新线段)养护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新路(南外环至章新线段)养护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723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02000202502000040

交易编号:TS-ZC-20250708-01

项目名称:泰新路(南外环至章新线段)养护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204422万元。

采购需求:泰新路(南外环至章新线段)养护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交通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10日至2025年07月16日。

2、地点: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供应商)须在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8081/)进行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投标人(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8081/)投标人(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各投标人(供应商)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6288136;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4.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5年07月23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在25分钟(含第二轮解密时间)之前无法成功解密,视为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23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3监督部门:泰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538-8512904

2.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芳,联系方式:0538-8669234

3、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安市泰山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泰安市东湖路258号

联系人:杨科长

联系方式:0538-8516280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

联系方式:0538-8669234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芳

电话:0538-8669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