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城区部分道路交通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城区部分道路交通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城区部分道路交通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磋商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1日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502000228
交易编号:SJ-ZC-20250828-02
项目名称:2025年城区部分道路交通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万元,其中,第一标段6万元,第二标段:9万元。
最高限价:15万元,其中,第一标段6万元,第二标段:9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1 |
2025年城区部分道路交通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设计第一标段 |
1宗 |
对主动发光标志更换项目进行项目方案设计及杆件安全性评估 |
6 |
2 |
2025年城区部分道路交通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设计第二标段 |
1宗 |
对黄金护栏项目、发光地砖项目、道路标线复新施划项目方案进行设计 |
9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均在15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2〕12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经营者,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01日8时30分至2025年09月05日16时30,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供应商)须在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8081/)进行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投标人(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8081/)投标人(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各投标人(供应商)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6288136;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4.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5年09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在30分钟之前无法成功解密,视为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监督部门: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0538-6221070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芳 联系方式:0538-8669234
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 了解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东湖路32号
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方式:0538-8281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
联系方式:0538-86692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芳
电 话:0538-8669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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