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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批量集中采购大订单触发方案

发布时间:2019-10-25 08:35 作者: 山东佳文工程管理 来源: 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 点击: 字号:

附件3

 

省级批量集中采购大订单触发方案

 

一、主要目标

依托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以下简称商城),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府采购”融合优势,按照批量集中采购“立足服务、提高效率、确保质量、兼顾价格”的原则,为部分采购人紧急大批量通用办公设备采购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努力实现批量集中采购效率与效益的兼顾。

二、大订单触发机制

一个归集期内单个订单中出现大订单,即单品牌单品目产品达到大订单起始量时,由采购人确定是否启动批量集中采购大订单触发机制。如启动,该大订单将按照其本身数量所能达到的折扣立即形成采购结果。同时,该订单采购量计入本期批量集中采购归集量,其它普通订单按原机制执行。省级批量集中采购大订单各品目具体起始量如下:

省级批量集中采购大订单触发机制起始量

品    目

数量(台/套)

台式计算机(含台式一体机)

501

便携式计算机

151

空    调

101

激光打印机

101

多功能一体机

101

投 影 仪

51

复 印 机

11

大订单触发机制起始量如有调整,将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和商城公布。

三、大订单触发机制采购流程

大订单触发机制按照“订单触发—完成采购—数量归集—合同履行”的流程执行。

(一)订单触发。采购人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备案批量集中采购建议书后,在商城自行选择所需的批量集中采购具体产品。当采购人确定对满足条件的订单通过大订单触发实施采购时,点击“大订单快速通道”,商城根据大订单交易规则自动即时生成采购结果。

(二)完成采购。采购人与供货商签定采购合同,并按规定公示。

(三)数量归集。大订单采购数量纳入本期批量集中采购采购量,与其它普通订单采购量合计形成本期总采购量,归集期结束用于生成本期普通订单成交价格。

(四)合同履行。合同生成后,供货商按合同约定的规格、技术、数量、质量、服务、安全、时间、地点等要求向采购人供货,采购人进行履约验收。

四、有关要求

(一)采购人要加强需求管理和诚信管理。采购人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准确详细编制采购需求,统筹考虑采购价格与采购效率,合理确定是否通过大订单触发机制完成采购。确定启动大订单触发机制后,不得取消,不得拒签合同。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不得随意取消采购任务。

(二)厂商、供货商要诚信履约。厂商、供货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投标响应承诺等及时提供合格产品和优质服务,确保满足采购人工作需要。